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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确定的"高举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追求公平效率,力争人民满意,建设和谐法院"的工作思路,今年兴城市法院把规范司法行为,狠抓基本环节作为全年工作的重心,全面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益,力争人民满意,建设和谐法院。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兴城法院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牢把握住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 兴城市法院提出,要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人大监督的关系,主动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除了每年向人代会报告全面工作以外,法院工作中有关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问题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案件审理,要主动向人大报告,征求意见,争取支持。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今年要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络方面,继续落实几个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制度。以人代会组成的各代表团为单位,由院、庭领导带队,每季度走访一次代表,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然后及时进行整理,逐条研究,整改与反馈,不断改进工作,争取理解与支持。 二是对代表建议和代表关注的案件,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领导负责、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等措施,认真落实监督意见。 三是坚持选择重大有影响案件或人大代表关注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建立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宣判制度、执行活动制度、听证制度等等,进一步落实公开办事与公开结果制度,广泛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各业务部门每年要至少选择两起案件,开展该项活动。 四是继续编写人大代表通讯刊物,及时将法院工作基本情况,作法、经验、重大事项报给人大代表,加强沟通与联系,回答代表与群众的问题,反馈批评、意见与建议办理的结果。
(兴城市人民法院 张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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