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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兴城市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这是该院在连续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的基础上,再次立功受奖。 短短的几年来,兴城市法院工作连续受到各级各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以及立功受奖,充分说明了该院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的肯定和认可。几年来,兴城市法院为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审判工作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狠抓了以审判质量为中心,以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为基本点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工作,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增强,审判作风明显改进,司法形象明显转变,推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在审判工作上,收结案、结案率大幅度上升。收案由过去的2500余件,增加到现在的4000余件,增长率达到60%。结案率由过去的92%,提高到现在的98%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由过去的40%,提高到现在的90%以上。 在司法服务上,调解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大幅度提高。刑、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率由过去的34%,提高到现在的77%。执行案件和解率由过去的52.5%,提高到现在的78.8%。简易程序适用率由过去的55.2%,提高到现在的76.7%。同时推出专项法律服务、巡回就地办案和"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多项司法为民服务举措。 在案件质量上,改判率、重审率大幅度下降。上诉案件发改率、再审案件改判率分别由过去的1.6 %、0.16%下降到现在的0.8%、0.09%。使涉诉信访案件大幅度下降,维护了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 在法院管理上,先后制定了30余项规章制度,涵盖法院工作方方面面。实现"七位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使干警工作有目标,行为有准则,对照有标准,努力有方向,有效发挥了制度化建设规范干警职务行为的作用。 "风正、气顺、心齐"的工作氛围,使该院干警在工作上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几年来,兴城市法院立功受奖和被评为先进集体达12次;各部门立功受奖达13次;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和被评为各级、各部门先进个人的达35人次。 (兴城市人民法院 张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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