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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的出台,对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笔者认为,要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必须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
1、要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人大监督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目的是保证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一府两院”实施的法律和工作情况涉及方方面面,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监督事项时,不能事无巨细,“胡子眉毛一起抓”,要突出几个重点,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普遍关心的热点和涉及改革发展的难点等开展监督工作。近年来,龙港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委关于抓项目,促发展的思路,多次听取重点项目建设、农业园区建设、二三产业发展等情况的报告,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落实了区委的发展意图。供暖涉及千家万户温暖,和百姓密切相关,龙港区人大多次调查,听报告,提出了逐步改善供暖状况,还人民群众以温暖的意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建立是一种改革,处理好了,失地农民受益,处理不好,将带来一系列社会后果,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监督,多次听取报告,政府几次修改方案,最后通过《龙港区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全面铺开。
2、要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和经常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政治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人大监督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还有需要不断完善和探索的地方。在新时期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要不断把取得成效的做法经验形成一种制度,坚持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形成人大监督的一种持久力。进年来,龙港区人大常委会近年来根据有关法律和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工作,形成了“一府两院”主管领导亲自报告或者汇报,亲自回答问题或者询问和做表态发言,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坚持议而有决,及时作成决议决定或者提出书面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并坚持做到经常,使监督工作更具有严肃性,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增强了监督实效。
3、要把调查研究贯穿监督工作之中。有人认为人大监督的宏观性较强,就是听听报告,给些肯定,提些意见,监督效果不是“虚”就是“空”,特别是常委会议题多的时候,给人以走过场的感觉,难以取得实际效果。实际这是对人大监督的误解,人大工作的优势在于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才能取得监督实效。因为人大联系人民群众较密切,能够从基层得到最真实、最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人大有许多老同志,经验丰富,研究能力很强,人大通过发挥调查研究这一优势,对监督的内容进行细致研究,找出规律性和内在矛盾所在,提出意见,促进“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如前几年,龙港区马杖房地区缺水非常严重,按照有关部门的说法,说法不一,有的说市里给的水量不够,有的说浪费严重,所以一直难以解决,区人大对此事非常重视,先后9次到有关单位部门核实情况,取得了大量数据,最后分析出实际原因,得到有关部门认同,各方面根据各自的问题,找出合适的解决办法,最终龙港区马杖房地区对偶年吃水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4、要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从宪法和法律上看,人大监督属于最高层次的监督,具有较强的法律地位。但从实际情况看,人大监督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容易出现报告听了,决议和意见做了,结果却没有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出现,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效果。龙港区人大近几年实行了跟踪监督,监督反馈等办法,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做到对对所监督事项一抓到底,直到抓出成效。如前些年国家出台了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龙港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积极性很高,但如何运做,最科学,最合理,才能保证最广大农民收益,区人大进行了联系3年的监督,每年都要听取这方面报告,开展视察,深入农村看情况,提建议,最终使新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推广,人民群众收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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