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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的特点

录入:邓福强    来源:本站原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和地位的规定,决定了人大工作与党的工作和政府工作有许多不同,要想做好人大工作,就必须了解人大工作的特点,那么,人大工作有哪些特点呢?
  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人大工作涉及国家的政权建设和根本政治制度,而且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把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因此人大工作与党的方针政策有着紧密的联系。这充分表明,人大工作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
  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定性。依法履职是所有国家机关的共同特点,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像人大那样,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其性质、地位、作用、职权、具体工作机制、操作程序等多方面作了系统而全面的规定。这使人大各项工作不仅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也要受到严格的法律规范。而人大工作的结果,又多以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形式出现,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人大工作具有集体行使职权的特点。人大行使的是人民赋予的管理国家事务的职权,因此人大工作必须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不能由少数人或个人决定。人大权力是通过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行使,集体决定重大问题。这是人大工作区别于行政工作的最重要特点,它与"一府两院"实行首长负责制有根本的区别。
  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程序性。注重程序,是人大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人大的选举、审议、人事任免、表决、各种会议等都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人大工作的程序性是权力机关行使职权、实现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同时也是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的必经途径。人大工作的程序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的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是有的工作由会议参加者根据法律规定集体议定,只要与法律规定不相抵触而又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都是可行的。
  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公开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人大工作既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又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因此人大工作具有公开性。人大召开的各类正式会议,除依法确定的秘密会议之外,对公众必须具有最大限度的透明度;人大依法履职开展的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应在大众传媒上得以充分的报道。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的情况,才能从真正意义上行使人民对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权。
  人大工作必须依靠人大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同于党委和"一府两院",没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主体是人大代表,因此人大开展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力量和智慧,这既是人大工作的显著优势,也是人大工作的突出特点。
  人大工作者必须注意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探讨符合其特点的工作方法,并在人大工作的实践中加以运用和完善。
                                                         (作者单位:南票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

文章录入:葫芦岛人大    责任编辑:葫芦岛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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