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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敏
连山区人大常委会重视调研工作,抓住“四个环节”,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 选准调研课题。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调研课题。在实践中,主要是围绕常委会的年度工作重点来进行调研工作。今年,区常委会将全区的工作中心打渔山园区的开发建设情况、文化中心办公楼的建设情况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作为重点调研课题。 讲究调研方法。在调研工作中,区常委会注重采取多种多样的调研方法,如听取汇报、座谈、现场考察、问卷调查等方法都随时随势选用。在调研中,发挥每一个调研组成员的作用。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调研中,调研组由常委会有关工作人员、部分委员及市区人大代表共14人组成。常委会除了组织集体的调研外,还鼓励调研组成员个人的调研。调研结束后,每一位成员都要交一份书面的调研报告,作为调研组集体调研报告的参考。通过这种全面、细致、多层次、立体式的调查研究,从实践中获取了真实的原始的材料,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查报告奠定基础。 写好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是调研成果的具体体现。人大的调研报告不同于政府的情况汇报,更不应是政府汇报的“翻版”。连山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每份调研报告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工作进行评价;二是提出存在的问题;三是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可以运用集中归纳、分类比较、定性定量分析等方法,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综合分析,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从而确保分析问题的科学性及建议的可操作性。 转化调研成果。区人大常委会认为,调研成果的应用,是人大常委会进行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再好的调研成果,如果把它束之高阁,便失去了它的意义。调查研究成果的应用是整个调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研成果体现价值的重要阶段。因此,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形成后,不是在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上照本宣读,而是在一些典型事例比较突出、可操作性较强的调研报告提出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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