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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安:人大创新方法 强化监督取得实效

录入:何祖勇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200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根据监督法的新要求新规定,湖北省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大胆探索,创新依法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程序创新,规范执法检查监督形式。我们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今年开展专项工作审议和各种执法检查活动时,严格执行监督程序,有效地防止了执法检查“走马观花”、“雾里看花”,克服了“检查说套话,审议说空话,你好他也好,结束笑哈哈”的现象,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把常委会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们把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整个过程之中,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开展专项工作审议和执法检查活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就将其方案提前一个月在县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上公布,让人民群众拥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二)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法规和熟悉专项工作有关知识,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常委会提前组成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了解,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做到更准确、更全面地掌握全县贯彻有关法规和部门工作的基本情况。(四)到实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到被审议的有关工作单 位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五)认真听取部门汇报。(六)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并提出建议。(七)写出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专项工作审议意见。(八)将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或专项工作审议意见通过后,转发给政府部门落实办理。(九)科学设定落实期限。根据审议的专项工作和执法检查的实际情况,规定一个月、两个月或三个月的期限,“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或决议研究处理落实的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十)实施后期跟踪监督。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看政府部门是否改进完善、落实到位和取得实效。(十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监督机制创新,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决定,专门制定了“公示、回访、督办、通报”的规章制度以文件下发执行,确保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克服了以往少数单位和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存在“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踢皮球、走过场”等现象。

  为了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我们运用监督机制来推进。第一、公开公示:把人大代表的建议内容、办理方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在广播电视、网站、报纸和简报等宣传媒体公开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行,增加了公开透明度,更有利于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加大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反馈信息,使建议办理工作自始至终真正置于人大代表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上不搞形式走过场,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第二、逐件回访:对于代表建议在办前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在办中走访代表商讨建议解决办法、在办后走访代表汇报办理情况的制度。推行这一制度,有效克服了不了解民意、不深入实际、答复“文来文往”的官僚主义的作风,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第三、实地督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班定期对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到现场实地察看,征求群众意见,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四、结果通报:把人大代表提的全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集中通报、重点督办建议分件通报、办理建议单位部门评出好的差的分别进行表彰和批评的通报制度。这种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承办单位和部门由形式上重视为实质上重视,强化职责,注重实效。通报办理差的要追究责任,通报办理好的是表彰激励,从而大大提高了“三率”,即:及时办结率、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提出的115件建议,到2007年11月底已经办理落实的达63%;正在办理中的达34%;暂不能办理的达3%。监督机制的积极推行,真正确保了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监督平台创新,运用网络行使舆论监督。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应用普及,我国电子政务的推广,网上议政已成为民意直达的绿色通道,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讨论公共事务、表达意见、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公共平台,借助互联网集中研讨问题,把代表的履职成果郑重快捷地推入党政决策的视野,无疑是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新方式和新途径。我们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开创了网络行使宣传舆论监督新平台,我们在网上推行了多种网上议政形式,既拓宽了代表参政议政的渠道和参与面,又促进民意与政情的直接、公开、及时互动,使政府行政行为得到了有效适时的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建立了“远安人大”网站,畅通互联网渠道,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加大了人大理论宣传舆论引导的力度,了解社情、沟通民意、有效行使监督职权:(一)将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机构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全县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在网上公布。这样既增强了县人大全体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更有利于全县人民群众了解人大、监督人大、联系人大和支持人大工作。(二)将远安县人大工作、人大公报、人事任免、代表建议、“一府两院”的工作在网上公开。(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系列政策法规在网页上集中公布。为县人大全体人员和人民群众学法、守法、依照法律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四)把人大代表的建议内容、办理方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在网上向社会公开。(五)将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的方案和审议意见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六)将县人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接受人民对重大事项、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七)人大代表在网上发表私人博客、论坛、点贴和网民交流沟通。(八)在网上公布电子邮箱号码,方便网民通过电子邮箱寄送稿件和提出意见。(九)建立奖励制度和人大通讯员队伍。县人大制定下发了人大宣传工作要点和在“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湖北人大网、宜昌人大网、远安网”等媒体采用稿件的奖励办法。截止2007年11月底各级网站和刊物采用稿件达680篇,创下历史之最,加大了人大宣传力度,增强了社会及舆论监督的效果。

  ——监督方式创新,充分发挥代表职能作用。在全县新一届176名县人大代表中,有97名是新当选的代表,初次接触人大工作,对人大工作有一个熟悉和学习的过程。全面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显得尤为重要,以保障和促使代表履职不懈怠,作风不漂浮,办事不认真,发言不虚假,监督不马虎。同时为人大代表提供多种履行职条件,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了人大代表培训工作。一是将全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期分班在县党校集中学习培训;二是由县人大代工委负责到各乡镇对代表进行轮训;三是组织代表出外省、县、市、区人大先进单位学习;四是以会代训,县人大常委会每次召开例会,都请各乡镇人大主要领导和二至四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五是各乡镇人大领导培训辖区内代表活动小组组长,组长再培训各自的组员。2007年已培训县级人大代表220人次,培训面达到100%。培训乡级人大代表460人次,培训面达到100%。县人大常委会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例会、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施展才华搭建舞台,使代表参与监督工作有动力、有压力、有活力,从而发挥最大效能。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还在县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开设了工作热线电话,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更多的条件。我们运用新的方式搭建平台,沟通民意,开通人大代表热线电话,是发挥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作用的有益探索;是发挥代表在建设和谐社会作用的有益探索;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有益探索。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接听和及时处理好群众的每一个电话,有的代表接听和处理群众来电话已高达40个。代表们身在基层及时化解矛盾、反映社情、沟通民意,充分发挥了热线电话的作用,真正成了“民情民声反映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民权民利维护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依法行政监督员、和谐社会推进员”。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工作,更多地为代表提供履职的条件,使广大代表素质大提高,工作质量大提高。普遍表现为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性强,监督检查有质量,参政议政有能力,依法履职有水平,代表活动小组有热情。从而真正发挥了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监督促进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作者单位:湖北省远安县人大常委会) 

文章录入:葫芦岛人大    责任编辑:葫芦岛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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