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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录入:于淑芹    来源:葫芦岛日报    


  本报讯 记者于淑芹报道 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副市长王德波代表市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德、部分市人大代表出席汇报会。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近几年全市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检查市政府及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动监、食品药品监督、建委等行政管理部门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情况;检查消费者委员会依法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及队伍建设情况;检查通讯、医疗服务、大型商场、房地产、供气、供暖、保险等七大行业部分经营者存在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张维德在讲话中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我们就是要通过执法检查,解决好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提高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的维权观念。对那些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无论涉及哪些部门,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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