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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确保落实

---关于市政府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

录入:□种  禾    来源:本站原创    

  2006年10月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审议意见》;2007年4月1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加强我市侨务工作的决议》。为了解审议意见和决议的落实情况,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进行了调查。

强化服务水平 提高管理质量

  2006年10月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审议意见》。一年来,市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予以落实: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加强了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建设,划拨了专项工作经费,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建立了网络管理系统。对各项日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基金的管理。二是加强网络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全面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为参合农民提供了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各县(市)区严格实行"政府资助、个人缴费、集体扶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筹资,目前全市共筹集基金6832.05万元,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四是完善补助政策,真正惠及于民。本着"以收定支、略有结余"和"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起付线、封顶线和报付率的具体标准,使更多的参合农民受益。   
  全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但仍存在一定的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工作还需加强。由于部分农民认识程度不同、宣传工作不细等原因,造成真正熟悉新农合政策、了解参合农民权利、明确补偿程序的农民比例较低,导致部分参合农民没有切实感受到新农合制度为自己带来的实惠。二是管理水平还需提高。由于新农合是一项新工作,虽然采取了相关措施,加强了对新农合日常工作的管理,但由于经办机构缺乏管理经验,在对定点医疗机构与基金监管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省卫生厅督查组来我市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督查,被检查的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连山区4个县(市)区中,除兴城市没有发现问题受到省督查组的好评外,其他3个县区的个别乡镇卫生院均出现了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三是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尚需规范。我市各县(市)区定点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不同,存在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国有的很少。由于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够规范,有些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出现了在参合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农民的参合证件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不仅损害了参合农民的利益,也违背了国家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惠农意愿。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农合工作,确保我市新农合工作得到可持续发展,建议政府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认识,扎实推进新农合工作。各级领导要从坚持以"农"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化对新农合工作的认识,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事的"民心"工程来把握,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运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关注、参与新农合的强势氛围。要深入农户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解疑释惑,使新农合的政策制度、办法程序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是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在成立新农合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五落实"。要加强对全市新农合管理干部、经办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逐步提高全市新农合工作的日常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医疗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快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和功能,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要落实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合理调整医院布局,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改造力度,不断增加投入,改善医疗条件,以便更好地发挥其中心枢纽作用。要规范定点机构医疗行为,确保向农民提供优质、价廉、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要加大城市支援农村的力度,加强市、县、乡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提高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为新农合提供可靠的技术与服务支撑。
  四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科学评价机制。要研究制定全市新农合工作的统一评价方案,尽快建立对新农合基金、定点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监管机制。对资金的监管,要严格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要对定点机构的监管实行督查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确保新农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真正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使全市的卫生事业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葫芦岛服务。

采取积极措施 加大保护力度

  2007年4月1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归侨侨眷保护法〉加强我市侨务工作的决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决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市侨办先后几次立会研究落实措施,提出了《贯彻落实决议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上旬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府主管市长的批示精神,市侨办协同有关部门,对《决议》内容进行了逐项落实。通过近8个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侨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深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决议》公布为契机,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在全市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并协调有关部门将"侨法"的学习列入明年"五五"普法和公务员培训内容。二是侨情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为开展好侨情普查工作,市侨办已制定了《葫芦岛市开展侨情普查工作方案》,市政府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预拨工作经费10万元。全市侨情普查工作将于2008年2月至7月开展。三是建立了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决议》要求,市政府拟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吸收侨办、侨联、劳动、民政、人事、教育、工商、公安、司法等涉侨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市侨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已送签发。四是加大了对贫困归侨侨眷的帮扶力度。市侨办于今年上半年对散居在农村的归侨侨眷及其贫困情况进行了调查,摸清了城乡贫困归侨侨眷的底数。为贫困归侨侨眷建立了档案,区分情况,给予救助,较好地保证了贫困归侨侨眷的基本生活。五是侨务队伍建设正在加强。市侨办针对本机关侨务工作人员偏少,各县(市)区侨务部门机构设置不一的情况,已于8月份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增加侨务机构编制的建议》。在没审批之前,市侨办拟做内部人员调整,加强侨务工作力量。同时拟于明年解决各县(市)区建立侨务工作机构及统一归口问题,以确保侨务工作更好地开展。
  通过调查了解,认为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决议落实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也是很具体的,但因客观因素的影响,有些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各县(市)区侨务工作机构建立、归口、侨资学校的管理等落实的不够好,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决议要求认真落实。
  (作者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文章录入:葫芦岛人大    责任编辑:葫芦岛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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