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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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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8日在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柴学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宗旨,以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心,坚持服务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审判方向,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法院内部管理、干警业务素质、案件的审判质量均有进步和提高,为构建和谐葫芦岛提供了应有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45件,审结1630件。
  一、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刑事审判中,依法认真贯彻罪刑相适应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注重保障人权。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263件,审结243件,判处罪犯272人,对其中100人并处或单处财产刑,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68人,对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38名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深、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判处缓刑,对36名认罪服法、积极改造的罪犯办理减刑、假释,缓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通过宽严相济的刑罚手段,充分实现刑罚的惩罚和教育功能,有力地震慑、抑制和预防了犯罪。被省公安厅列为重大案件的锦化集团28名被告职务侵占案,我院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调动警力60余人,开庭审理历时4天,严格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对28名被告依法判处不同刑罚,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行政审判职能,促进经济发展
  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调判结合,重在息诉服判上下功夫,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045件,审结828件,一审案件调撤率32%,二审案件调撤率24%。贯彻落实国家“三农”政策,妥善调处农村土地、林地、滩涂等承包及流转纠纷;妥善审理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普通民事案件,促进邻里和谐,弘扬优良道德和文明风尚;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和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处理环境污染、就业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积极参与以发展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建设;妥善处理涉及南票矿务局破产、锦化集团破产重整等案件,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司法支持。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审理。对应当撤销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66件,审结66件,其中撤销行政机关决定、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或违法以及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占14%,原告撤诉的占15%。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决定赔偿1件。
  三、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整改,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执行工作制度建设。受理执行案件265件,执结202件,执行标的额4.5亿元。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并将执行效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加大自我约束能力;严格履行执行规定,解决暂缓、中止、终结执行和查封案外人财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执行管理,解决委托拍卖、委托执行、执行款物管理和执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强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行使强制审计权力;深化执行威慑机制,在《葫芦岛日报》上对11名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对犯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有力打击恶意逃债、抗拒执行的犯罪行为,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求
  为加强信访工作,由立案二庭专门负责涉诉访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复查工作,并由院长直接分管。认真处理好每一起申诉、信访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效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使上访案件息诉罢访。今年进京进省非正常访老户共有15户息诉服判,受到省委、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对申诉、申请再审理由充分、裁判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无理的,在驳回再审请求的同时进行判后答疑,努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服。今年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95件,决定提起再审69件,审结61件,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10件,调解撤诉的占25%,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46%。如孔某、梁某与某供电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省、市、县三级法院历时多年数次审理,最终调解结案,达到服判息诉的良好效果。我们还在省内率先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听证制度改革,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
  以班子和队伍建设为重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逐步增强。认真抓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党组成员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大对违法审判及其他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2人实行诫勉谈话,对1人进行依法追究。
  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改进业务培训办法,继续邀请最高法院和大学专家授课、庭审观摩、理论研讨,促进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省级刊物上发表57篇,有3名法官分别荣获“省优秀青年卫士”、“市十大杰出青年”、“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按照全员参与、分级管理、分类考评原则,按照不同工作性质分别确定考评标准,使审判、综合工作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建设全面进步。
  今年年初,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了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合并民二庭、民三庭职能,将立案庭分为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增设督查联络办公室。通过演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资历评价及民主测评,在部分环节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与意见,顺利完成中层正、副职选任和其他干警岗位交流工作。中层干部配备由55人下降为43人,一批年富力强、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5岁以下的比例提高到80%,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100%,全院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出现了新气象。
  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今年,以联系代表、委员为主要职能的督查联络办公室正式成立,共办理人大督办案件10余件,处理人大代表来信、来电、接待来访50余件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20余次。对于代表的来信、来访,基本做到件件有登记,情况有调查,问题有处理,结果有反馈。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对三件案件提出建议,经调解有两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另一件正在调处中,办理结果得到人大常委会以及代表的充分理解。提高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自觉性,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平时多种形式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听取代表、委员的要求和呼声,并通过《法院工作通报》经常报告法院工作,代表们对法院工作从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支持。很多代表、委员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方式对法院审判质量、队伍建设所取得的进步给予充分肯定,对法院谦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
  七、大力加强法院基础建设,基层“两庭”建设取得全面进展
  为适应新形式下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需要,两级法院已全面实现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彻底结束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实现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网络化。实现中级法院与省法院之间计算机二级联网,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省法院之间的三级联网也即将开通,现代化办公水平得到提高。
  为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中级法院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两庭”基础建设责任状,积极协调省法院拨付启动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法院法庭建设。经过两级法院艰苦努力和地方政府鼎力相助,原不符合标准的11个人民法庭,正在按计划新建、改建、扩建中。
  八、充分运用司法职能,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原则,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为配合“三点一线”战略,由副院长带队,主动走访开发区、国有企业,召开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了解掌握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针对教育界、卫生界提出的学校安全、医疗秩序等问题开展调研,并正在拟定统一标准予以规范;联系农村经济组织,妥善处理十类涉农案件;探索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农村土地补偿费纠纷的处理途径,探索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原则;积极参与省法院组织开展的为农民服务的“十百千万”活动,要求全市基层法院做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联系50个村;大力维护农民工权益,走访500户农民工家庭;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年培训700名人民调解员。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公开审理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管理漏洞,认真提出司法建议,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社区矫治、帮教,发挥社会和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造犯罪中的作用。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及记者通报会11次,发表法制宣传文章400余篇,司法建议6份。
  继续为创建双拥模范城市作贡献,认真处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在东北战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上,我院会上介绍经验并被授予拥军工作先进单位,这项殊荣全省三级法院只有四家。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成就的取得是全体干警励精图治、艰苦奋斗的结果,更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们将以加倍的努力和更好的工作业绩加以回报。在此,我代表中级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由衷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些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与党和人民的期望、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个别案件庭审不够规范,办案质量不高、效率较低,超审限、执行难的问题没能得到彻底解决; 个别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玷污了法官声誉,损害了法院形象;法院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与审判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存在;一些改革措施还不够规范和完善,物质装备条件还亟待进一步改善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是一项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但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尽全力加以解决和克服。
  2008年,市中级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任务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队伍,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公正司法水平,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推动法院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重要使命。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完善司法建议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确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得到司法裁判认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做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支持创新型社会建设;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执结率;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建立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合理诉求、依法纠正错案相统一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充实涉诉信访工作力量,加强对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加强廉政建设,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违法乱纪的,坚决严肃处理,不护短,不手软。充分尊重和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增加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进一步明确司法指导思想,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法官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法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司法改革的方向,强化审判管理改革,努力适应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司法正气。建立宣传的长效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士气。坚持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宣传法院先进文化,丰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文化生活,营造奋发向上、积极有为的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领导和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下,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葫芦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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