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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8日在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东生
各位代表: 我受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科学发展,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葫芦岛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点,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始终,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国有企业改革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全局。常委会对此极为重视,对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认真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难点问题,不断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切实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革工作,探索公益事业性单位改革路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常委会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集中精力攻克难点,做到应改尽改;强化检查验收,提高林改工作质量;抓紧实施配套改革。旅游业是我市发展潜力很大的新兴产业,常委会对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提出了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出台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等建议。针对我市海水养殖业发展重点,专题就兴城现代渔业园区工作进行了视察,提出要加大力度,保持海水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以过硬的产品质量占领市场。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的污染。市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对以上几项重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落实。此外,常委会还对我市“三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发展、新农村文化建设等进行了调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推动了相关工作。 抓住关键问题,大力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别是在推动我市矿产资源有序开发方面,加大了监督力度。组织专门委员会及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整治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越界开采、超限开采等问题,建议市政府加大矿业秩序整治力度,坚决打击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行为,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市场,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建议,加大了矿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依法规范了采矿、选矿行为,矿山生态恢复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我市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保护水资源、治理水污染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乌金塘水源治理与保护的跟踪监督,对乌金塘水源地周边地区选矿企业排污达标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同时把推进六股河、女儿河水源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进行了认真调查。高度重视水源开发工作,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对龙源供水工程进行了专题视察,提出了要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整合水资源,实现我市水资源的合理、有序配置和利用等建议。7月底再次召开以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政情通报会,听取了市政府相关情况的汇报,建议市政府要全力保护六股河、女儿河水源地,确保不再继续污染,并抓紧建设新的水源地。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乌金塘水库水质净化情况的报告,就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以及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的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建议,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了开发保护水源、治理水污染以及水质净化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加强民生问题监督,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常委会十分关注改善民生问题,把真实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重要职责和主要工作,制定了《关于围绕民生问题加强监督的方案》,提出围绕就学、就医、社保、治安、住房以及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等系列问题加强监督。常委会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给予极大关注,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棚户区改造工程,详细了解拆迁、补偿、施工、回迁以及配套设施完善和管理等方面情况,建议市政府依法推进棚户区改造,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优惠政策,贯彻阳光操作的方针,切实把这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做好做实,让群众真正满意。上半年,还对饮水安全、食品安全、就业再就业、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农村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多项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常委会关于改善民生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意、促进民生改善的有效方式,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6件次,其中来信203件、来访263件次,办结率100%,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进一步加强了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加大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力度。常委会着眼于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相关决议,加强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抓好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开辟新财源工作。全面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切实加强了跟踪监督,有关问题基本得到纠正。重点做好200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审查工作,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决议,要求市政府严格执行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加快公共资源整合,切实提高政府资产的利用率;按照集中采购目录的要求,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市本级200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决议,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预算目标的完成。 依法推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非常关注全市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决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建立健全现代教育管理体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常委会把推进侨务工作作为关系全市发展的大事来抓,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加强我市侨务工作的决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加强侨情调研和侨务队伍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决议的执行,“侨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深入,侨情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建立了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对贫困归侨侨眷的帮扶力度。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常委会针对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市政府落实《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加强了跟踪监督,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此外,加强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坚持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及考察了解等各项工作程序,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人次。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了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为全市县乡人大换届奠定了基础。 三、围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推进依法治市 常委会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从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做起,不断规范人大监督工作;从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抓起,执法检查重点进一步突出,力度进一步加大,效果进一步增强。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努力创新监督工作方式。2007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法的学习、贯彻和实施,着力在监督方式上积极探索,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首先,加强了监督法的学习。通过举办报告会、辅导讲座、学习考察,全体机关干部加深了对监督法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机关开展了监督法知识竞赛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体机关干部对监督法的深入领会和实际运用。其次,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改进监督方式,规范监督工作。在制定全年工作要点时,注重符合监督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程序。第三,在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上积极探索。专项工作评议是实施监督法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此项工作,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财经委、内务司法委牵头,组织两个评议工作调查组,分别对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治安工作开展了调研活动,全面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在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在评议中,对市政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测评,对就业再就业工作满意率为91%、基本满意率为9%;对社会治安工作满意率为81%、基本满意率为19%。评议工作结束后,常委会将评议意见转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认真落实这些意见。实践表明,专项工作评议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形式的延伸和深化,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 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常委会十分注重执法检查实效,坚持执法检查之前先学法,执法检查之中宣传法,检查之后听取审议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一年来,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牵头,分别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节约能源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或调查后,认真听取审议相关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常委会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推进审议意见落实,确保指出的问题得到整改,推进了法律法规实施,促进了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 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葫芦岛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层次发展。以“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主题,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葫芦岛”活动,提高了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组织有关人员对辽宁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等进行了座谈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四、加强代表联系和服务,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开创了代表工作新局面。 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活动。在严格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的基础上,常委会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到6个县(市)区及代表工作单位,走访看望全国和省市等各级人大代表,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诚恳地征求代表对常委会及代表工作的意见,鼓励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通过走访,密切了常委会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促进了代表履职和常委会工作。常委会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闭会期间组织105人次的代表参加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组织17位市人大代表旁听了法院庭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本次人代会召开之前,组织市人大代表就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体视察。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全年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34次,参加代表234人次。 抓好督促落实,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及时交办建议,实地视察了建议办理情况,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对办理难度较大、关系民生等热点问题的8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目前,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解决率43.90%,代表满意率98.78%,两率均创历史新高。此外,还督办市政府续办上年度代表建议40件,解决和基本解决的19件,占续办总数的47.50%。 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的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本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在我市是第一次,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换届各个环节的指导,深入各县(市)区就改善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县乡换届动态,指导解决选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12月20日,本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常委会工作的高效运转 常委会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提高了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常委会积极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坚持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紧紧围绕全市关系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了29项调查研究活动,为审议相关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注重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提高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高度重视人大宣传工作,《葫芦岛人大建设》、《葫芦岛日报》“民声”专版、葫芦岛广播电台“人大之声”专题节目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国家和省报刊发表的稿件数量有所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展示了人大代表为民代言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同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及全市人民积极支持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鼎力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得还不够,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和履职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促进常委会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有新发展、新进步。
200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根据这一总体要求,要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今年要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选择监督重点,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外事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或视察,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要继续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加强对饮水安全、就学、就业、就医、住房、食品卫生等工作的监督。要积极推进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官法》、《体育法》、《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或检查。要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进一步结合起来,善于从信访渠道寻找监督线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计划和预算全面完成。严格执行《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依法及时讨论决定。凡是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之前,要广泛听取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科学可行。同时,要认真监督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决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任免制度,规范任免程序,坚持对“两院”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公示,不断提高任免质量。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政权建设。 第三,强化代表服务,密切代表联系,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优化代表执行职务的环境,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重点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组织好代表视察和调查。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促进办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第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做科学发展观的自觉实践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坚持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履行职权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人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开拓奋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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