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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录入: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2008年1月9日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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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郑洪平

大会主席团: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政府提出的《关于葫芦岛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7年,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财经委审查,预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9.7亿元,比上年增长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5%,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比上年下降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6.7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5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45%;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6亿元,比上年增长2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2009元,比上年增长22.6%;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4312元,比上年增长18.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
  虽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好于上年同期水平,但是同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经济总量偏小、城乡发展不均衡、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节能减排压力较大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

  2008年计划安排: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83‰以下。
  财经委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八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综合考虑了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因素,安排的各项指标和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财经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葫芦岛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政府《关于葫芦岛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

  财经委建议: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的承上启下之年。市政府要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认真实施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中提出的实现200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目标的各项措施,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快“三点一线”开发开放步伐,早日形成我市的经济增长极。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发展开放型经济。要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完善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使之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文章录入:葫芦岛人大    责任编辑:葫芦岛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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