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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在葫芦岛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郑洪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崔枫林所作的《关于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为做好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审查工作,财经委员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了市人大财经委审查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工作方案,组成的审查组于1月22日到市财政局听取了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1月23日至1月25日集中在兴城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重点对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预算单位进行了审查。这次审查在2007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又有所改进和突破,一是在审查方式上实行就地审查与送达审查相结合,增加了集中封闭审查的程序;二是审查组人员构成上吸纳了审计部门的两名专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部门预算审查的专业性;三是在内容上确定了上年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度预算编制相衔接,进一步体现出部门预算的合法、真实和效益性。现将审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8年的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稳健财政政策要求。部门预算支出总规模安排165444万元,比2007年安排的123518万元增加了41926万元,增长33.9%。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在2007年基础上提高了20%,人均增加600元左右。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安排73373万元,占总支出的44.3%,比2007年安排的59324万元增加14050万元,增长23.7%。项目支出9207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55.7%,比上年64195万元增加27876万元,增长43.4%。支出按功能分类:农业支出安排7015万元,比2007年4644万元增加2371万元,增长51.1%。科技支出安排1302万元,比上年1111万元增加191万元,增长17.2%。教育支出安排21444万元,比上年17527万元增加3917万元,增长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5236万元,比上年12173万元增加3063万元,增长25.2%。医疗卫生支出安排5950万元,比上年3164万元增加2786万元,增长88%。环境保护支出安排3551万元,比上年2978万元增加573万元,增长19.2%。显示出财政资金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农业、科技、教育等支出增长的同时,加大了对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涉及公共服务和民生需求方面的投入,为全面构建和谐葫芦岛提供了财力保障。今年的部门预算编制突出两个特点,一是收支预算进一步法制化、科学化,将应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资金统筹一个盘子内,根据需要与可能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落到了实处。二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不断强化,编制技术和手段更加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实现了由基础数据库自动生成,预算编制与执行实现了网络对接,这种做法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总的看,市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的实际,经努力是能够完成的。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审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高度重视的问题。如行政运行成本偏高、项目编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管部门积极性尚需进一步发挥、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应逐步完善、债务偿还压力仍然巨大等。 为完成市本级2008年部门预算任务,财经委员会建议:要严格执行预算,及时批复预算和拨付资金,预算执行中坚持厉行节约、效率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努力减少年终结转下年支出。要提升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工作绩效和质量,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和业务主管两部门的积极性,做好项目的遴选、认证和排序工作,特别对多年安排未变的项目应深入调查,掌控变化情况,关口前移,核实数据,使项目运行资金与实际发生数额相一致,切实提高项目的编报质量。要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的监督和管理,逐步实行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要树立债务风险意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有关预算部门要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从时间上、内容上,认真执行有关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的法律审查程序,参照省人大财经委的做法,要求财政部门在2008年5月份以前报送有关部门的部门决算资料,以便于市人大财经委做好财政决算的审查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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